美国1935年农业政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4页(278字)
美国为鼓励农产品出口和国内农产品消费,决定修订1933年法律,并于1935年8月24日正式签署《农业调整法修正案》。该修正案最主要的内容是,规定用海关收入的30%来促进出口和国内消费,鼓励使用剩余农产品发展工业和其他用途,资助农产品生产的调整活动,这就是着名的“第32条款”。该法的另一重要修正是授权总统,在他认为农产品进口妨碍到农业调整计划时,有权对农产品实行进口限额。但是,给任何国家的限额不能少于在1928年7月1日到1933年6月30日期间从该国年平均进口量的50%。这就是所谓的“第22条款”。
上一篇:美国1934年农业政策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