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产销售规程内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3页(193字)

美国《1937年农产品销售协议法》规定,所有销售规程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不正当竞争或贸易条件的禁止;(2)农产品或其加工品必须公开被生产者所销售;(3)实施规程的代理人的选择,为贯彻规程而制定的规则或规定,违反规程的调查和向农业部长提出报告,农业部长对规程的修改等;(4)法律没有包括的其他附带的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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