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6年农户补贴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5页(275字)

美国1996年《联邦农业完善与改革法》对农户生产补贴限制作出调整。对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每人被限制为4万美元。对承包的农产品中的一种和多种作物或油料作物贷款差额补贴和市场贷款收益保留限制为7.5万美元。按照3个实体法律,每个农场主以3个分别运作的耕作方式,每年可获得的承包补贴额高达8万美元,低于10万美元。对第一个法律运作,部分限制为4万美元,对于其他两个法律实体,限制被定在2万美元。对市场贷款收益按第一个法律实体的限制维持在7.5万美元,按其他两个法律实体,市场贷款收益被限制为3.74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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