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粮食管理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51页(221字)

20世纪30年代以来,加拿大联邦政府为执行各项粮食政策,于1935年颁布《加拿大小麦局法》,决定设立国家小麦局。根据规定,小麦局主要任务是在省际和出口贸易中,有秩序地统一组织加拿大小麦收购和销售。1949年联邦议会又通过补充法案,规定由小麦局兼办中西部3省燕麦、大麦的统一购销。还要根据市场需求规定下年度的播种面积,决定收购数量,执行价格支持政策,发放预付款,以及安排运输,组织出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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