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种子检查收费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82页(345字)
加拿大《种子条例》规定,国家种子管理委员会有权制定为执行本条例而进行的任何服务收费的规则。《种子检验、检查和销售条例》作出具体规定:(1)按有关规则向所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按本规则附表规定服务项目和标准执行。如检查杂交玉米是否合乎原种标准,每检查1公顷收取手续费1.36加元,其他作物每公顷收费0.25加元。测试各种饲料作物种子发芽率,每份3加元,纯度试验5加元,等等。(2)种子作物检查手续费应在提交申请时交给协会。(3)协会对其代表女王陛下依法收取钱款的支付要作出令种子局长满意的安排。(4)按有关规则规定,检查员除种子作物检查外不得提供其他收费服务。(5)对地区种子管理机关在调查误贴标签过程中所批准做的种子检查不得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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