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合作基金会制度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49页(289字)
1994年11月14日,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的通知》规定:农业部负责指导农村合作基金的管理与发展,并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的资金互助组织。它的宗旨是:主要为入股会员服务,为农业、为农民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它的基本任务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和会员股金,增加集体积累,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引导民间信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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