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02年草地储备计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51页(227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草地储备计划中应当通过长期合同或地役权帮助土地所有者恢复草地,保护天然草地。2003年至2007年资助2.54亿美元。对于合同,每年的租金支付应当等于放牧价值的75%。永久地役权应当按公平市场价值购买,减去放牧价值;30年地役应当按30%的公平市场价值购买,减去放牧价值;对恢复的草地,费用分摊应占恢复费用的75%,对天然草地,费用分摊应占恢复费用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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