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鱼栅许可识别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76页(209字)

来西亚《海洋渔业法》第6条栅许可证的识别中规定:(1)渔业官员给每个根据本法规定发放的鱼栅许可证分配一个号码,以资识别;这种许可证的持有者无论何时都必须将该号码牌显示于鱼栅的明显处;(2)领取上述号码牌应交付3美元;(3)上述号码牌如有丢失、破损或毁坏,持证者应立即向有关渔业官员报告;并应尽快地用根据第(1)款提供的新许可证号码牌更换丢失、破损或毁坏的号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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