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袋张网使用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40页(285字)

新西兰《渔业(渔船、渔具和渔法)通告》第30条规定,每一袋张网应在其最后一个网的后面,在水中可滞的网的最后一段前面,装上2根脱逃管,这2根管子应:(1)直径不小于22毫米,但袋张网管子内部终端的直径不小于26毫米;和(2)管子长度不小于35毫米;和(3)安装时使得管子在网内部的突出不超过10毫米。第31条规定,命名用竿或锚固定袋张网者应确保网具已作好标识,使用时竿或桩始终露出水面,以便使其清晰可见,捕鱼停止时,拔掉竿或桩。第32条规定,任何袋张网和袖网或墙网,不能扩展超出当时当地溪流、河流或水道的三分之一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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