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渔业生产调整组合总会议事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03页(185字)

日本《渔业生产调整组合法》第58条规定:(1)总会议事,除本法律、章程或规约等特别规定的场合外,由出席者决议权过半数决定。赞同与反对数相同时,由议长决定;(2)议长在总会上选举产生;(3)议长无权以组合员身份参加总会决议;(4)在总会上,可根据第55条规定预先通知的事项进行表决,但是,在章程中有特别规定时,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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