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21页(291字)

有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照顾和提供经济供养的义务。根据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抚养得强制履行,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者,得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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