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土地改革调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79页(291字)

秘鲁《土地改革法》第102条规定,为了组织面积适宜的农业单位,提高小地产农民的生活水平,土改和农业安置总局将搞“集中小块地和农业调整行动”,通过这些行动,力图做到:(1)在单一的地块里,如不可能,则在很少量的地块里,给每一个所有主分配一块在面积和土质上同他以前掌握的各小块地一样的土地;(2)在尽量同前一点保持协调的情况下,联结由同一名所有主耕种的各小块地,尽管这些地块属于不同的所有主;(3)对进行开发会导致消失的小块地,应该扩大其面积,赠给新的靠近通路的地块;(4)尽最大可能减少目前农村居民的分散状况,作为对前述行动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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