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1989年资源估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53页(174字)

澳大利亚1989年6月28日颁布《建立资源估价委员会的法令》。该法规定资源估价委员会有权对资源问题进行调查并制订报告。委员会由主席及因调查目的而任命的所有委员组成。在执行有关资源问题的职责时,委员会可以评价包括在那些资源使用中的损失和利益,考虑资源的、环境的、文化的、社会的、工业的及经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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