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913页(221字)
法国人民阵线政府时期制定的劳资协定。1936年4、5月间,法国爆发强大的罢工运动。6月7日,勃鲁姆总理在巴黎马提翁宫召集法国总工会和企业主总同盟的代表举行谈判。次日凌晨通过协定,共七条。规定提高工资7%-15%,资方承认劳动者有权参加工会;10人以上的企业要选2名工人代表或2名以上车间代表参加监督和管理;不能因罢工而处分或解雇工人;上述条件一旦被厂方接受,工人立即复工。此后大罢工逐渐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