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14页(277字)
在指纹管理的分析编码技术中,根据纹线计数和确定平面座标系统的需要而规定的中心花纹的起点。在箕型纹中,中心点规定为中心箕形线的箕头顶点;若中心箕形线内包含有其他纹线时,如纹线数目为奇数,则取中间一条纹线的顶点为中心点;如纹线数目为偶数,则取中间一对纹线中远三角侧一根纹线的顶点为中心点。螺型斗纹的中心点确定为中心螺形线的起点;双箕型或曲型斗纹的中心点,取其箕斗朝上的花纹,按箕型纹定中心点的规则确定;环型斗纹取中心环形线的最高顶点为中心点,若中心环形线内包含有其他纹线的,则取中间一条纹线的顶点为中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