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合作指导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02页(225字)

法国1999年《农业指导法》第63条规定:(1)农业合作指导高级委员会协助农业部指导农业合作方面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而使之与国土整治相关的问题和经济发展相适宜。(2)对认为适宜的合作领域经济政策方针加以研究,提出可将其付诸实施的方法,并致力于相关伙伴之间的协作。(3)委员会始终扮演研究和建议角色,并可就税收、法律和规章制定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4)委员会由农业部长主持。它的构成和运作由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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