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合作社经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39页(200字)
根据美国合作社法律文件样本记载,可对合作社经理职责作出以下规定:(1)经理应该完成董事会随时授予他们的职责并行使这些权力。(2)在董事会监督下,经理负责经营本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其中包括采购、销售和处理由合作社处理的所有农产品和供应品。(3)经理应根据董事会要求的形式和方式编写年度报告和其他报告。(4)经理有权雇用、监督和解雇合作社的任何一个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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