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19页(204字)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农业法第79条规定,国家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扶持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第80条规定:(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乡镇企业,支持农业的发展,转移富余的农业劳动力。(2)国家完善乡镇企业发展的支持措施,引导乡镇企业优化结构,更新技术,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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