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3页(218字)

在财政资金的筹集、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取督促检查和财政制裁等形式,对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的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督。主要通过日常财政业务管理工作和财务会计报表反映的经济活动来进行。按时间分为事先、事中和事后监督。在预算年度前,财政部门对各单位计划、预算的审查是事先监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检查各单位收入、支出的实现,是事中监督;年度终了后,通过编送决算报表,审查预算完成情况,是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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