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84页(1095字)

【生卒】:1902—1985

【介绍】:

现代中国经济学家。河北省永年县人。他于1928年出版了30万字的《中国社会问题的理论与实际》一书。此后,他开始研究中国经济史,在《东方杂志》、《中国经济》等刊物上发表了《中国经济结构之历史的检讨》、《由经济史考察中国封建制度生成与毁灭的时代问题》、《中国经济衰落的历史原因》等近30篇文章,初步提出了对西周封建制度以及中国历史上几次经济大波动的见解。1936年,他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研究欧洲经济史,为后来进行中外经济史的比较研究奠定了基础。1939年回国后,在国立编译馆任编辑。

傅筑夫自1929年起,曾先后任河北大学、安徽大学、中央大学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经济系主任,东北大学法商学院院长等职务,讲授过《经济学原理》、《农业经济》和《中国经济史》等课程。解放后,他还担任研究生的《资本论》研究课,1956年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并在原有基础上扩写了80万字的《中国近代经济史讲义》。他还参加了《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选集》的编译,翻译了《1815-1914年法国和德国的经济发展》,1978年全国社会科学规划会议把中国经济史列为重点项目,并要求在几年内写出一部较为系统、完整的着作,傅筑夫承担了此项任务。在几年里,他写成了《中国经济史论丛》、《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和七卷本的《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1卷(西周东周)、第2卷(秦汉三国)、第3卷(两晋北朝)等着作,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傅筑夫对中国经济史有一个自成体系的解释,这就是:(1)把长达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制度区分为典型的封建制度和变态的封建制度;(2)认为战国时期社会经济结构中已经有了资本主义因素或产生资本主义的前提条件,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这就给封建制度的崩溃准备了条件;(3)论证了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迟缓,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不能正常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的基本结构形态是小农制经济,而小农制经济的形成,是土地兼并的必然结果;(4)分析了中国汉代以后历代实行闭关主义政策的经济根源,在于中国是一个封建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一切皆可自给,无需它求;(5)在新中国经济史的分期问题上,他不赞成以朝代标名的分期法,理由是社会经济结构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朝代的兴亡更迭是政治的历史而不是经济的历史,朝代的兴亡更迭常常是经济变化的结果而不是经济变化的原因。上述论点是他7卷本《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分卷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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