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溢卸货物管理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30页(287字)
海关依法对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办理有关进口手续和其他有关海关事务的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如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以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时,应征得收货单位同意,并应限于同航次、同品种的货物;如以不同航次或者不同船之间用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时,应限于同一品种、同一船公司和同一发货人的货物。这两种情况均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并由收货人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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