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1971年土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73页(290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墨西哥土地改革继续进行。1971年,墨西哥颁布了新的《土地改革法》,该法内容全面、完整。总计7篇18章32节480条。《土地改革法》规定,社员大会是拥有土地的村社和公社内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全体村社或公社社员组成,定期召开大会。在召开有关总结和计划的社员大会时,土地办事和贷款的官方机构派员参加大会。大会可以对不履行村社内部条例义务的社员进行经济处罚。每次社员大会都必须记录、签到,上交土地办事机构。社员大会设村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社员大会和各委员会必须行使本法规定的权力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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