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水体估算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75页(308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规定,在国家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估算时,应按规定办法全面系统地计算和确定某地区实有水资源的数量的质量。国家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估算的目的,是要保证对水体开发、利用、恢复与保护合理性进行近期和远期规划和研究。国家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普查与统计所取得的资料,可以说明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定性和定量指标情况,对江河湖泽及地下含水层等研究的深入程度以及它们的开发利用程度。在俄联邦境内应按照统一方法体系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全国性普查,普查估算应以用水户所提供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普查统计资料,以及国家对江河湖泽等水体进行监测的资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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