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83页(227字)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为葡萄牙殖民地,后改称葡萄牙“海外省”,其引用了葡萄牙的水管理立法体系。其适用的《水法》是1964年由殖民地管理公用水的立法机构制定,由地方长官修订完成。根据水法律规定,国家将水分为公有水和私人水,水管理权集中在公用事业部门。公有水属于公共的,其使用应当听从政府的许可、批准或特许。私有水不是公共的,可以免费利用。公有水用水的优先权顺序是:(1)饮水和卫生;(2)灌溉;(3)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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